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东昌区税务局关于送达税务文书的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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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05-08 03:12

通化市佩新房地产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:(纳税人识别号:220502702455755)

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六条第(二)项规定,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(通东税限改〔2024〕4627号)。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,即视为送达。

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东昌区税务局

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

通东税限改〔2024〕4627号

通化市佩新房地产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:(纳税人识别号:220502702455755)

你(单位)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〔2001〕第49号)第六十二条,限你(单位)于2024年4月17日前改正。

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东昌区税务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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